前兩天,國務院醫改辦、衛計委相繼發布了第二批醫改試點省和第四批醫改試點城市的名單。在其基礎上,我們將迄今為止所有醫改試點省和試點城市的名單匯總成表。
根據梳理的結果,目前國內除卻香港、澳門、臺灣以外,所有的省(直轄市、自治區)都有醫改試點城市。
由于4個直轄市的特殊性,所以比如上海和重慶,既在醫改試點省名單中,又在試點城市名單中。北京和天津則在試點城市名單中。
(注意:直轄市的行政級別都是省級的,而非地級的。)
醫改試點省總共11個,去掉2個直轄市后,其他9個省份的所有地級行政區(包括市、州、盟、地區)中,僅江蘇省宿遷市還不是醫改試點城市,其它已全部覆蓋。
醫改試點城市一共200個,去掉4個直轄市,還有196個。而在全國范圍內,一共有334個地級市(州、盟、地區),所以目前僅剩138個地級市(州、盟、地區)尚未成為醫改試點城市。也就是說,醫改試點城市占比已經過半了。
以下為完整版表格: